2021年5月13日,加拿大联邦移民部(IRCC)部长Marco Mendicino宣布开启一条独立、且基于人道主义的“空难者亲属移民通道”,尽全力帮助他们在加拿大开启新的生活:无论遇难者是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还是外籍公民,只要其家属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且符合本次新政中申请永久居留权的条件,即可于2022年5月11日之前递交移民申请。
主申请人要求
主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与PS752或ET302遇难者有亲属关系,并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 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内;
- 满足“何时”以及“如何”入境至加拿大等一切要求;
- 除公共政策获豁免的原因以外,不得为“未被准予入境(inadmissibility)”身份。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申请人也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 当亲属遭遇PS752或ET302空难去世时,主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持有有效临时居民身份;
- 在ET302或PS752遇难后,主申请人于2021年3月23日递交了临时居民许可,并获批;
- 主申请人得知亲属遭遇ET302或PS752空难去世,在当日或之后于加拿大境内递交了难民申请;或者
- 主申请人符合专为PS752航班遇难者家属所出台的2020或2021年临时居民公共政策。
*此外,申请人在申请和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时,必须身在加拿大境内。 **所有申请费用和指纹要求均适用于此新政策。但即使申请人失去了加拿大的(临时)身份,且仍然有资格递交永久居民申请。
遇难者家庭成员
符合本次移民新政中的PS752或ET302遇难者家庭成员,均可为主申请人,但是必须出具一份或多分家庭关系证明。主申请人必须为遇难者家庭成员,包括:
- 配偶或同居伴侣*;
- 孩子;
- 父母;
- 祖父母;
- 孙辈;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 / 同母异父);
- 叔叔阿姨或伯伯姑姑(父母的兄弟姐妹);
- 侄子侄女,外甥或外甥女(兄弟姐妹的孩子)。
*遇难者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家属,也可以成为主申请人。
与此同时,主申请人可将其居住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包括在永久居民申请中,作并行处理。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以及受抚养子女,同样必须是被准许入境(除非作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得到豁免),并满足IRPA的其他所有要求。但是目前,居住在加拿大境外的主申请人家属,不可被包括在申请之中。
其余移民关键事项
1. 不被准许入境情况
根据该移民政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被拒绝入境加拿大,除非:
- 入境加拿大时未持有《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条例IRPR》所要求的签证或其他文件;
- 未遵守针对临时居留的相关要求,例如签证、探访记录、工作许可、学生许可,或临时居留许可等;
- 未经《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授权而在境内工作或学习。
2. 关于难民申请
- 必须具有被提交给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的资格;
- 没有被撤销(除非在通过新策获得永久居留权之前立即撤回);
- 没有被废弃;
- 没有被确定为明显没有根据(MUC)或没有可信基础(NCB);
- 没有根据《难民公约》第1条f款被排除在外;以及
- 没有导致决定停止或取消对难民本人的保护。
尽管此次联邦移民新政仅针对加拿大境内的空难遇难者亲属,但是IRCC也在努力为那些身在加拿大境外的部分家庭成员制定永久居留申请便利的相关政策。一旦到位,联邦政府将及时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