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移民部(IRCC)于3月8日(周一)发出一项通知,允许省/地区级政府在2020年9月17日~2021年3月10日期间要求IRCC暂停处理PNP申请,前提是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 PNP技术类候选人在成功获得并提交其省提名(Nomination)至IRCC后,在加拿大因疫情而失业,或
- IRCC于2020年3月18日之前收到了通过商业类、企业家类、以及自雇类途径(PNP Business,Entrepreneur,Self-Employed streams)获得省提名的申请。
就此,适用于本次新政策的PNP申请将被暂停,直至2021年9月10日。但是,只要IRCC收到以下任一通知或文件,便可直接恢复被搁置的PNP申请:
- IRCC收到来自省级政府继续审理的通知和请求;或者
- PNP候选人收到了一份新的工作邀请(job offer),且获得省级政府的确认。
根据新政,省级政府将向相关PNP候选人发出一份“提名保留”确认文件,或重新向其颁发一份省提名。
待IRCC收到省级政府发送的暂停程序请求后,IRCC将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相关PNP申请人,并向其提供如何提交附加文件的额外说明。如果申请人直接与IRCC联系,主动要求暂停其个人PNP申请,IRCC则会将该位申请人领至指定管辖部门。
注意: 该程序不适用努纳武特地区和魁北克省的永久居留申请。
联邦和省级政府的双边协定
一直以来,加拿大联邦政府与各省和地区政府之间(魁北克省和努纳武特地区除外)都签有一份双边协定(Federal-Provincial / Territorial Agreements),这意味着根据加拿大宪法,移民责任将由联邦政府和省/地区政府共同承担,以顺利推进加拿大各项省提名移民项目(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
为了最大优化各项移民项目,联邦政府根据每个省和地区的移民需求和目标相互规划,更是就如何分担移民责任一事进行独立协商和签约。因此,加拿大10省3地区就达成了一共11份双边协议(不包括魁省和努纳武特),PNP项目分类也更是千式百样。
简而言之,联邦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双边协议是旨,在不违反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国家移民政策、以及双边协定本身的前提下,签约省份和地区有权,且有责任根据自己省份的目标和情况制定移民政策和标准,并可对省提名项目PNP申请人进行基本评估和提名。
PNP类移民申请人获得省提名后,将由联邦移民部IRCC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包括:
- 评估移民申请人进入省级提名类别的资格;
- 根据IRPA和IRPR来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各类支持性文件;
- 对申请人的加拿大永久居留PR申请做出最终裁定。
总之,省/地区级政府只有提名申请人的权力,而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PR/枫叶卡)则由联邦政府决定和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