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新政 – 开放式毕业工作签证
这是一项为期两年的临时公共政策,将于2023年2月7日结束。
2021年2月8日起,香港居民豁免于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条例》(IRPR)第R200(1)(c)、R200(3)(e), 以及 R199(a) to (i)条例。这意味着,身在加拿大的香港旅客可在境内提交工签申请。同时,此前在加拿大未经授权而工作或学习,或没有遵守许可中所列条件的香港人也有资格申请工签。
根据本条新政,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外籍人士,有资格申请最多为期3年的开放式毕业工作签证。于加拿大境内获得至少一年的就业经验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身份。
申请条件
1. 中学以上学历申请人须持有以下任意一份材料:
a. 由加拿大中学以上指定教育机构(DLI)或海外同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例如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或
b. 如申请人的教育机构未被包括在DLI列表中,需要出示来自经IRCC批准认证机构所提供的教育证书评估(ECA)。
2. 研究生或博士学历申请人须持有:
a. 由加拿大DLI颁发的研究生或博士学历凭据,或
b. 同等海外学历凭据,并同时出示来自IRCC批准的认证机构提供的 教育证书评估(ECA)。
教育证明要求
- 研究生或以上的学习项目须为期至少1年,并且以完成大学/大专学位或文凭为先决条件;
- 若申请人意向提供研究生学位证书,此证书必须是于提交申请前的5年内颁发;
- 同样,若申请人若申请人意向提供博士学位的证书,此证书必须在提交申请前的5年内颁发。
新政亮点
- 符合新政申请条件的配偶、同居伴侣与未成年子女也有资格获得工作或学习许可。
- 现居住在海外(加拿大除外)国家面临迫害风险的香港人也有资格通过加拿大政府现有的难民安置计划(例如难民私人赞助计划、政府难民援助计划,等)定居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