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為遵守及響應加拿大出入境措施,減緩病毒傳播,聯邦政府推出工簽新政:允許外籍人士在不離境的情況下申請工簽。
工簽新政3要點
在8月24日新政策生效之前,外籍公民通常需要在加拿大境外申請及獲取第一份工簽,並以此作為入境合法文件之一。如申請者於工簽獲批時已經身在加拿大境內,其必須前往任一加拿大邊境辦理激活工簽等一系列手續。而新政策,僅在申請工簽程序上做了一次調整,並不是所有訪客都可以隨時,且隨意地申請在加拿大境內工作。
新政策工簽僅適用於雇主指定工作許可證(employer-specific work permit),開放式工簽(open work permit)不包括在內。
新政策不適用於2020年8月24日之後抵達加拿大的訪客。
工簽申請詳細要求
符合工簽新政策的外籍公民包括:
- 持有訪客簽證(visitor visa);
- 超級簽證持有人(super visa);
- 商務訪客(business visitors);以及
- 通過“全球技能戰略工簽(Global Skills Strategy)”豁免計劃入境。
工簽申請人也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 以2020年8月24日為節點,在該日之前已抵達加拿大境內;
- 已獲得一份加拿大雇主工作邀約(job offer);
- 最遲於2021年3月31日當天必須提交雇主指定工作許可申請,且需有勞工市場影響評估(LMIA)支持(豁免了LMIA的申請除外);
- 符合其他所有工簽受理標準,新政策並沒有降低申請要求。
註:滿足以上申請標準,且在過去12個月內持有有效工簽的申請人,允許在新工簽獲批之前(等待期間)為新雇主工作。